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正如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这句话固然不是我写的,而是村上春树先生自己说的。
如果不出意外,我总是喜欢夜晚一个人安静的走在街上,尤其是夏天的夜晚,至于为何不是春天的夜晚,不是秋天的夜晚,甚至冬天的夜晚?我却不得而知,也许夏天更让我记忆犹新。
与此同时我正走在夜晚夏天的街上,从家中出来时间已过了20分钟。这段时间里我路过了一家酒吧、一家咖啡厅、两家理发店、一家书店、一家超级市场以及数不胜数的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饭馆。在白天看起来这些仿佛隐形了一样的建筑物,好像在夜晚统统恢复了原型。就像多啦A梦的隐身斗篷,夜晚来临便失去了效果。走在街上的人除了我以外,其余大都俩人以上,甚至成群结对。我确认他们果真并不是在游行之后,终于发现唯独有一个单身的男子,头后扎着小辫,此时正露出白牙朝着嘴边的手机吼叫。
“扎小辫的单身男子莫非都要朝手机怒吼不成?”
“何至于。”我想。
经过那个男人后,我顿时感觉口中正在涌出一股饥渴。于是我走进了前方50米的7-ELEVEN便利店。当手里攥着一听可口可乐准备结算时,才发现收银机前的队伍竟然有10米长。得得,在闭上眼睛的工夫里等了15分钟后,终于把可口可乐心安理得地带出了店外,找钱时那个女收银员还抬起眼睛狠狠地瞧了我一下,得得,谁叫我买了一听可口可乐。
晚上一个人走在街上手里攥着可口可乐果真不错。
不知怎的我的脑海此时竟然想起了《昂梯菲尔奇遇记》中的那个勃·奥马尔来。在小说中他是个埃及人,担任公证人。关于他能记起的大概只有这么多了。
勃·奥马尔也好,埃及人也好,公证人也好,此时它们与我的距离如同一个在地球,一个在月球。我全然不知所措。“何苦想到它们?”我喝干了这听可口可乐,把空罐子随便扔进了一个垃圾桶,奇怪,在夜晚看起来的垃圾桶并不是脏的那么不可救药嘛,甚至带着几分可爱也未曾可知。
“喜欢夜晚的垃圾箱不成?”
“何至于!”我辩解道。
回家的路上我怒不可遏的足足拍死了7只母蚊子,我得以重新获得了胜利者的姿态。
“就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戴西一样?”
“戴西可不能算得上什么‘胜利者。’”我再一次反驳。
在黑暗的空气里我的夜光手表此时显示,时间已耗过去了1小时45分钟。我终于体会到了买夜光手表的好处,不禁在心里又暗暗庆幸了一番。
深夜我遇见了蚊子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