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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2
林蓝被批准不参加深夜四点的突审,他已经连续工作20个小时了。
我们都没有回去睡觉,而是径直去了常去的那家酒吧。林蓝说,这事简直太值得庆祝了,我其实只是依旧奢侈地希望菲戈、德科、C罗以及神奇门将里卡多能够将那只虽然顽强但是已经显得非常老迈的高卢雄鸡斩于马下而已。酒吧的气氛要比林蓝他们学校校门外的那家小茶馆好得多,酒精的香味会使所有人的声音提高十几个分贝。
可是,发飙的齐达内真的没有给葡萄牙人任何机会,即使在里卡多面前,他也显得那么自信。点球罚进了,我愈发把下午对林蓝的无明火转移到齐达内身上。我承认,这会儿我的心眼儿比橙子还要狭窄。林蓝的每一次有气无力的喝彩和拍巴掌都会被我一顿臭骂,但是他显然心情太好了,根本不理我。
不清楚是几点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只是在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林蓝已经不见了。窗外明晃晃的一片。
手机自动关机。走出酒吧门口,一摸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我不得不骂那个小偷是傻B,再怎么说我的手机也要比兜里的几十元钱价值高一些,用林蓝的话说:那家伙只喜欢“毛主席”,遇上了该倒霉。
难道是所谓的“乐极生悲”?难道是所谓的“塞翁失马”?哦,对了,还忘记了一点,昨天下午专案组组长把那五百元奖金也给了我,看上去我完全没有理由庆幸。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反正要往“钱”这个眼儿里钻了,我实在顾不上那么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狗屁道德规范了。你就骂我是小人吧——我只是顺手拿走了酒吧门外那个卖冰棍的阿姨的一只棒棒糖而已。
棒棒糖的味道自然是久违了多年的,可是我以前从来没发现它还有另外一个神奇的功效:它让我想起了那个猝死的叫李城南的男人。我立即下意识检查我的手机,打开电池盖板,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电池的触点处被放上了一小块塑料薄膜。重新开机,收到一条短信:今晚看不看开幕式?发送这条消息的号码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的。
“林蓝,你丫真行。自己打车过来接我,我身上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了。好歹你也应该给我留两个硬币赶公交车嘛!”
“你钱包里一个硬币都没有,我想留也没办法啊!”
“那也行,反正你的卡在我这,别怪我把话费给你用光。”我只是想威胁一下他而已,我能猜到他其实就在街对面的某个角落里看着我。
“随便你,别忘了当初你的卡还是用身份证办的。哈哈!”我能想象电话那边他嚣张的样子,好象随时都在等待着我的拳头砸向他的鼻子,然后鲜血直流,刚好赶上开个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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