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

文/张小跳


  我想我的耳朵应该是长在窗户的外面。

  我能听到远处有列铁皮火车正在缓缓驶来,我能听到餐车服务员大声叫卖5块钱一盒的冷盒饭的声音,他走过时有个孩子发出尖利的叫声,那孩子的母亲正用不知何处的方言大声呵斥着自己的儿子,列车长在休息室里用打火机点着了一根烟,啪嗒。

  他在我身躯上喘息着,手向床边柜上的烟盒摸去,和我的手贴在了一起。他如同刚越过丛林的豹子,带着伤痕和汗水轻轻颤抖着,而我的耳朵却长在窗户的外面。

  啪嗒,他翻身仰面,点着一支烟,将火机一扔,顺势手勾住我的脑袋,使劲蹭到我的脖子下边。

  你说我们像什么?我闭着眼睛问他。
  你是想问我们是什么,还是想问我们像什么。他吐出一口烟,然后反问我。
  我们是什么早就很清楚了,我只是想问我们像什么。你知道我爱比喻,可我现在想不出来用什么比喻我们才好。
  要什么比喻,我们就是沙鼠,过旁若无人的生活,天天吃喝玩乐,圆滚滚的等待死亡。
  我不想死。我想回家。
  下星期我带你去小元家,他们家有很漂亮的阳台,还能看到练湖。我就拉着你的手咱们站在阳台上晒太阳看风景,然后让小元给咱们煮茶喝。
  小元家在哪儿啊。
  我也不知道,下星期我问问他吧。

  火车早就开过去了,那孩子始终叫喊着,在铁皮车厢里跑来跑去,哐哐哐,哐哐哐,他跑过一个坐在两节车厢接口那儿的人,那人在弹吉他。

  我想回家。
  嗯,下个月,等我拿了工钱咱们就回去。
  能有多少啊?
  什么能有多少。你又不是不知道。就那点儿钱,够咱们火车票钱。
  也行啊,我也好长时间没坐火车了。
  你好长时间都走路了,瞧你那脚底跟砂皮纸似的,一会儿我给你好好搓搓。
  得了吧,脚底又不给人看,老点儿走路不是不疼么。别瞎操心。
  得得,我瞎操心。不行我困,我得再睡会儿,你也再睡会儿啊。乖。
  嗯。

  他很快就睡着了。右手仍然紧紧搂着我的脖子,我刚动一动他的左手就抡过来一把拦住我的腰。
  我眼睛睁得大大的,窗帘的缝隙里透过穿梭隐现的车灯,楼下路边的树影子就这么在我的天花板上滑过滑过。我的耳朵在窗外听着每辆经过的汽车里的声音。有人放着中亚风格的舞曲,有人在打电话吵架,有人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怎么会这么傻呢,有人自己哼着歌。什么样的人都有。唯独没有我这样的。

  我在练湖边上读了四年大学,大二的时候我和身边的男人第一次见面,然后就直接在他家住下了,一住直到今天。再过一个月,我就要毕业了。
  我记得大三的时候有一次他喝醉了,我正在他家里听音乐,他被他的一帮朋友架进家门,丢在沙发上。他那帮弟兄只和我说二姐二哥他喝多了咱把他送回来了,然后就逃得一干二净。他傻不拉叽地靠在沙发扶手上瞪着我,然后哇的一口吐了一地。我只能帮他放热水洗澡,然后擦干了扛到床上,再把地打扫了。等我忙完洗完澡,他居然还没睡着,只是继续瞪着我,然后说,你是我老婆,以后得在家给我带孩子,不许你出门,不许你跟别的男人说话。啰啰嗦嗦这个意思说了好大一段话,然后就睡了过去,不省人事。
  可是第二天醒了呢,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没打算嫁给他。
  我要回家。
  我妈不会同意我留在练湖边上,也不会同意我嫁给这样的人。
  而我也根本不想嫁给他。我没有那么爱他。

  现在每一夜我都听见他在梦中轻轻念我的名字,咬字就像是个练湖公园门口的那个小结巴,好好只有两个字的名字,在梦里硬有七八个音节。他念完我的名字就会接着说,你爱我么?这句话却说得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一样,字正腔圆有时候还很响,有一次响得把他自己给吓醒了,看他滴溜坐起来弓起后背手臂上的肌肉都绷得紧紧的,跟受惊的大猫一样,我却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
  我常常不由自主地笑出来。我呆呆地看着天花板几个小时然后突然咯咯笑了,或者是听一首悲伤的苦情歌突然哈哈大笑,还有一次和他同时达到顶点,他正用脑袋在我耳旁拱着我的长发,我突然毫无预兆地就笑了。
  这些笑都让他迷惑。
  他迷惑时就会抽烟,而我常常在愤怒时抽烟,时常是我先抽起烟,恶狠狠地一支接一支,然后他再抽起烟,一支能烧好久。
  那次他把自己吓醒后,看到我笑得不能停止,就摸过烟来抽。抽了很多支,直到我开始哭起来为止。

  我从小被同学说是哭哭笑笑喜怒无常神经有问题。能接受我的人除了父母之外绝对不超过五个,过往的男朋友都接受不了我的怪脾气,不足数月就会离开我。唯独能长久以年计算的男人,只此一个。
  然而他并非会做什么,他只是停下来等着我笑完哭完。
  在他家的时候,除了在听音乐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的耳朵长在窗户的外面。尤其是在夜晚,我能听到街对面那家的男主人鼾声如雷而女主人唱经入眠的场景,能听到街尾转角的24小时便利店里叮叮的感应门铃声和冰箱压缩机运转的声音,能听到附近夜市卖小吃的夫妻收摊前数钞票的快乐,还可以听到各种欢爱的声音。
  我常常在他睡着之后到还没说梦话之前的那段宁静之中把刻意收回来的耳朵放回窗户外面,听那些交响乐般的声音。我没对他说起过这个,我大多什么都没和他说起过,他知道我大概是哪儿人,爱听音乐,五音不全,喜怒无常,别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他只喊我小文,一喊就喊了两年多。
  他给别人介绍我的时候,也只是说这是小文你们二姐这样。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跟我说起他刚分手的前女友,那是一个非常好的姑娘,他生病的时候就耐心照顾他,和他一起去听音乐会,和他一块儿喝酒,长得漂亮心肠又好,他以为他们能一直到老,结果那次他生病了她却再也没回来。
  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他在黑暗中搂着我说,你抱起来可一点儿都不像她,她可能唱歌了,你会唱歌不?
  我以身作则亲身示范了一首流行歌曲,以证明我的五音不全。
  他就再也没有谈起唱歌的事情。
  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他的前女友,在参加当地的一个选秀节目,他正在厨房里做番茄炒蛋,滋啦滋啦。我看到那个名字,就按了遥控器上的静音键,然后合着她的口型对着屏幕上的歌词大声把这首歌唱了一遍。
  他端着两个菜走出来的时候,主持人宣布他的前女友被淘汰了。
  这首歌唱跑调了,而且真的很难听。
  我瞎按了几个台,然后把电视关了,就去吃饭。
  窗外有好几个小女孩一边笑着一边骑着一辆挂着铃铛的自行车过去了,有个人大声嚷着怎么能随便拆我们的房子,还有人在拍照,快门不停在响。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他突然开始哼那首歌。
  然后他说,那是几年前他去听的第一场乐队表演的安可曲。
  我说我知道这个乐队,我上初中的时候整整听了三年他们的歌。
  他看着我的眼睛直视了很久,然后低下头来往嘴里扒拉饭粒。
  明天你过生日,给你买礼物去。他吃完一整碗米饭,然后抬起头来对我说。
  我点点头。
  那晚上他给我买了这个乐队的纪念CD盒装版。我一直没拆,我把它放在宿舍的衣箱里。
  直到今天早晨,我整理行李的时候看到这盒CD。我把它塞进我其它的一些书和CD的打包箱里。然后校音乐协会的新任会长来我这里拿走了这箱东西。

  我准备自己回家。买飞机票的钱我早就准备好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每天夜里你搂得那么紧,但这么多年了,我知道你终有一夜会放开手,比如那天夜里你被自己的声音吓醒。当然我知道这样不行。今天晚上你终于松手了。于是我想我也应该走了。别找我,如果我不想给你找到,你知道你永远都不能找到我。

  一个月后我提着沉重的行李走出飞机场。
  刚打开的手机剧烈震动片刻。
  我掏出来看。
  是他的短信。
  你能不能回来?
  我想自己的耳朵就在他的窗户外面,我能听到街边那个乞丐碗里叮当作响的硬币,楼顶的鸽子咕咕的排成一个军队然后唰啦啦地飞向天空,隔壁那个老太太剧烈地给她的波斯猫刷毛然后咳嗽着,他在屋里听着歌。
  我听见他轻轻地结结巴巴地念我的名字,然后一字一顿地问,你爱我么?
  我笑了。
  我只能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