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 - 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来来往往
2008年4月5日


 
       
 
 
tooday24
 

神圣的爱

文/vivian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定会各有各的痛苦,但我几乎是没有痛苦地爱他,爱这个让我那么爱车的男人,觉得能认识他真好啊,就算我们只是一面,茫茫人海中的一面便不再相间,我仍要感谢上苍,让我看见了这么一个男人,一米八多一点,瘦瘦的,打篮球,踢足球,爱车的很男人的男人。

  很怀念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从第一次看到他就喜欢了,帮他抄过英语笔记,整整三天日以继夜地帮他整理,很希望他能看懂,对他能有帮助,然后傻傻地等他放学,等他打完篮球饭也不吃地来见我,那是我最大的幸福。那小小的笔记最终没有送出去,鼓鼓的口袋被他发现了异样,但他不知道那鼓鼓的是我的心血。经常一起坐在小区的秋千上,即使没有了你以后我也经常去,看着漆黑的天空,看着眼前的树,想着我们说过的话,会发消息给你说我在回忆,你会说早点回去,这样已经足够了。

  还会记得那个拥抱,我在一旁说话,你要我安静,我们彼此可以听见对方的心跳,很平缓,很安静,那一刻世界好像停止了,只知道很真实地和你在一起.这一幕比得上任何亲吻,静静的,仿佛彼此是彼此的依靠。

  还依然记得那个寒冷的夜晚,你冰冷的手伸进我背脊的感觉,我用手扭着你的脸,彼此都不肯放,直到我扭不动了,我的背依然是你的避风港湾。无数次说过要把我扔河里,车买好了,问你干吗,你说开去郊区,扔河里,扔什么,我,呵呵,很幸福啊,你还记得这个抑或你随口说的,我都感到很幸福。

  高三的时候逃了一次课,一早背了书包,乘876去你家,看到你在车站等我,多令人振奋的一天啊,看到了你小时候的照片,妈妈的照片,还帮我做了数学作业,字迹真是漂亮啊,我们还穿过一样的校服,呵呵,你画的那个画真是喜欢啊,温馨的家啊,还记得你给我看肌肉的时候我说你真瘦啊,你白比划了那么久,呵呵,不过肌肉是有的。

  无数次想发消息给你,犹豫再三,每发一个字都是一种锤炼,会考虑你的心情,会考虑时机,然后通通删掉.QQ上看见你的头像心里隐隐作痛,不敢和你说话,怕打扰你,怕你不喜欢,去你的空间从来不敢留言,但说起你,我依然神采飞扬,你说过我野孩子,搞不好了,经常对我无语,但这依然是我的幸福.  

  真的是很爱你啊,让你住在了我的心里,可我不是你的幸福,如果是,我多么想照顾你啊,一生一世。如果你有了幸福,我会微笑着,把所有的祝福都给你,因为你是我感谢上苍认识的人啊,这一生见你一次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