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城市的彼此不相理解,在我与上海之间体现得淋漓尽致。我对上海喜欢得如同见到初恋情人一样的时候,压根没有任何希望与它呆在一起,更别提进入它。如今我走进上海的深处,发现我的心一直没有随肉体住过来。奔逃状态没有停止,我一直是一个旅人。
上海的好我看到了,它的糟我也照单全收。在承受力强如我这样的人看来,好也罢不好也罢,与“我生活在这里”这个事实全无关系。有些人不喜欢这个城市,他们就收拾东西走人,去自己喜欢的地方过喜欢的生活,或继续背包闪。我则不会。我可以呆在不喜欢的地方,呆在曾经喜欢而慢慢发现不喜欢的地方。
爸爸疑惑于我对是否愿意呆在上海的闪烁其词。2006年11月,我在中山公园和爸爸会合,他对我扭捏于参加他朋友的宴会百思不得其解。其实那只是我对上海的不确定态度的缩影,我还没有做好任何准备让一个看起来气势豪迈的高人帮我找一个萝卜坑栽上。那时我在准备考研,目标直指复旦大学哲学系。我在分析的不只是文德尔班和任继愈的哲学史,还有身在上海的短短三天中的所见所闻。
如今一切都变了。当我从厦门跌跌撞撞冒雨来到上海,在风雨交加中闯进亲戚的家门,在同床异梦的夫妇俩的房间中狭窄的地板上躺下,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时,我知道一切思考都暂时应忽略掉。搬到复旦南区之后,每夜和兄弟一起享受黑暗料理,亲眼目睹他们在城管驾到时飞奔逃至体育馆下面。那是我在上海最美好的一段经历。
兄弟短暂的恋情结束,我已返回武汉度过超人周末并打包行李返回上海。住在浦东的日子里我练就了强大的找路本领,这在人烟稀少的新区是必备的生存技能。跟和蔼可亲、喜欢看《007》系列电影的房东老先生打交道三个多月之后,我搬家了。那天我给帮忙的几个好兄弟发爸爸从烟台带来的苹果吃,那苹果又大又红,清丽的劲头像极了我在上海工作的前几个月的心情。
生活改变得很快,我住到静安旧弄堂之后,学得做动作时轻手轻脚。巷子中的生活变化不多,可这也是上海应有的节奏。租界里当年歌舞升平,全然与江河陷落无关。《色·戒》被全国观众热评,上海舆论界清楚地知道大多数非上海人看不懂。而我来此地不是为了体验纸醉金迷这个词的真实意思,阅读生活悄悄地生长,给我的恍惚加了一个金色的注脚。
在认识了一大群出色的朋友之后,我常常聚会聊天到夜里才回家。一个人呆在方形的屋子中不再感觉有边界。其实上海的好在于它多元到你足够主动就会过得很爽的程度,这是很多人赞颂过的一点。尽管仍无比憧憬自己最爱的北京,短期内还是要把更多的爱付出给上海,以便它好好爱我。一些朋友以言行教会我在上海生活的要诀:学会放弃。在一个以忙碌为生活主旋律的城市,累死是件格外容易的事。
挚友前来找我,坐了一夜车,又在大雾中焦急地在长江渡口等待通航。我告诉他我一向没有改变随时会恍惚的感觉。夜里走在路上,或刚刚起床,放下书本时,或等待牛肉炒面上来,月均两次的恍惚内容是:我居然在上海?另一挚友在湖北山中寄信给我说,他也恍惚于自己在烟雾缭绕中生活。住在上海半年过去,我依然恍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