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20年后,你会庆幸自己参加了这次世界大战。到那时,当你坐在壁炉边,孙子坐在你的膝盖,问:“爷爷,你在伟大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干了什么?”你不用尴尬地干咳一声,把孙子从一个膝盖移到另一个上,吞吞吐吐的说:“啊……爷爷当时正在狗娘养的路易斯安娜铲粪呢。”与此相反,弟兄们,你可以直盯着他的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孙子,爷爷我当时在第三集团军和那个狗杂种的巴顿在一起并肩作战。”
40年后,你会庆幸自己爱上这种操蛋的娱乐方式。到那时,当你坐在壁炉边,孙子坐在你的膝盖,问:“爷爷,你在伟大的新千年交替的档口都干了什么?”你不用扭捏地搓搓衣服角,把孙子从一个膝盖移到另一个膝盖上,吞吞吐吐的说:“啊……爷爷当时正在迷恋狗日的周截轮呢。”与此相反,弟兄们,你可以直盯着他的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孙子,爷爷我当时在和谐社会里和那个狗杂种的穷摇在一起摇滚呢。
情窦初开
当我还是一名三年级小学生的时候,我的父母还有着比较旺盛地追求时尚的热情,那时候虽然我们家住在简易的出租屋里,但是我们家已经有了最新潮的SHARP二十五寸遥控彩电、松下L15录像机以及一个彪悍的砖头卡带收录音机,在当时的年代里,对我们这个小家庭来说,已经能够博得好多人的羡慕了。当时家里有好多磁带,我爸妈基本都在拿刚摘掉“靡靡之音”帽子的邓丽君阿姨过瘾,而我也特别想在这个大砖头的使用权上瓜分一把,不过我妈还是比较心细的,觉得一个第二性征都没有的孩子听邓阿姨唱男欢女爱不利于茁壮的成长,所以对我说这些磁带都没有小孩子听的。直到有一天,在大街上,我站在一个小店门口,面色潮红地听到一首歌唱到“苦涩的沙,吹痛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这首歌莫名地激起了我的愉悦,让我初次感受到了作为高等生物才有的艺术所带来的愉悦感。经过我妈细致的考察,觉得让娃听一个叫郑智化的瘸腿儿唱一唱出海生活没啥不健康的,所以,买回了这盘盗版带,也是那个时候我唯一的小乐趣之一,但是他们殊不知已经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了摇滚的种子,因为郑智化的歌里所具有的敏感、抗争、拷问、不屈、求索等,在气质上和摇滚精神无比接近。直到很久以后,似乎知道了这个童年时给我唱歌不屈的瘸子,终于写了《大国民》这样让政府不爽的歌而进了号子。认真地追溯,这可能是最早给我摇滚精神的一个人了,并不是万能的崔健。
无处不在
其实一个人小时候下意识地关注某些东西,这些经历对日后这个人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比如我,从小所关心的事物,决定了我爱上摇滚是一个必然。
1990年,第14届世界杯,在开幕式上埃德瓦多·本纳托和吉娜·娜尼尼演唱了那首世界杯史上被奉为经典主题曲的《Un estate italiana》,也就是那首鼎鼎大名的《意大利之夏》,对于亚平宁人民,他们出于自己的民族审美而写出这样的歌,就是抒发了自己最美的情绪,而如果把类似大赛放在我国举办,十有八九也是会把主题歌搞成功能化的,用那种所谓“民族”的调调填上诸如“永拼搏、向前冲”等白话,这种歌是给体育总局领导他们家听的,而不是给世界人民听的,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不信你可以看看那五个福娃的德行。《意大利之夏》这首歌,对我也是一种音乐心智的开发吧,它也给了我对国外类似音乐最初的好感和日后探求的动力。
1995年,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目的地是青海,当时我在整个夏令营里年龄是比较小的一个,再加上我小时候本身就不怎么张扬,同行的初中生比较多,甚至还有几个高中生和一个大学生,那时候就留意到了一个看似二逼的人,天天手舞足蹈,他就读西安某高中,具体是什么名字忘了,但是他一个很“二”的举动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那天夏令营全体小屁孩被大客车扔到日月山脚下,传说中文成公主远嫁松赞干布时经过的地方,留下好多传说,海拔也有小4000米。那天天气晴好,湛蓝的天,以及大团白色的云,漫山遍野的绿色,本来这地方就比较容易触景生情,再加上可能海拔有点高,被高原反应这么一催,那位二逼哥们儿找了个不影响自己气场的地方开始放声歌唱——“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整首歌气势如虹,响彻长空,从开头一直到“呀咿呀咿呀”的结尾,一字不漏地激情演绎,唱罢,随行的医生提着小药箱子小跑过来,关切地问“头烧不烧?”在队医眼里,这显然有病么,已经意识模糊到把青海当作西藏了,不过那时候的我却觉得这首歌“牛逼!”以至于日后朋友一起去唱歌我都要那这首《回到拉萨》热热嗓子。
成为摇青
初中的时候大家都听歌,不外乎以“三张”居多,张信哲、张学友、张惠妹、可能还有范晓萱和王菲吧,没有很系统的研究,不过印象中那时候上课,我看漫画书,而旁边的女同学就拿个笔记本狂抄歌词,并且还要把偶像的名字和大大的“爱”字写在本子上,这些行为让我很难以理解,就像她们同样不理解为什么我即使不吃饭省下钱,但还是要去游戏厅一样……那个时候虽然一心一意地玩游戏,没有投入太多精力去听歌,但是因为小时候对国外流行音乐埋下的好感,也听了不少后街男孩的东西以及黑豹和崔健,说实话,我当时对窦唯和崔健并没有多少好感,起码是对他们的音乐不怎么感冒,但是以后我把他们推崇至极。
不过说我成为摇青其实和音乐的关系不是很大,那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年代,我因为玩游戏而第一次以一个革命者自居。当时有一本刚创刊的杂志叫《电子游戏机软件》,也是现在名气比较响的一本家用机爱好者杂志,不过当时刚创刊,基本属于半地下,印刷用纸很粗糙,杂志内容不全面,不过很充实,我也是最早知道让自己迷恋的白盒子叫土星,叫PS,知道了什么是次世代,并且从中饥渴地学习着操控游戏的技术。也许这么下去我会变成一个高度近视的御宅族,幸好这本杂志当时的编辑很出色,没有就玩游戏而论玩游戏,而是更多的启发我们这些革命的种子,让我们知道了事物的本质,为什么国人喜欢瞎吵吵以及乱扣帽子,比如把赌博的罪名扣在麻将上,把学习成绩下降的罪名扣在游戏机上,中国所有的管理者都缺乏一种能力,从来不学禹的疏导和变通,反而一个劲地把鲧的围截堵禁发挥得淋漓尽致,所以说,他们的罪行足以杀头。当时我觉得自己虽然被管教得很狼狈,但是我很自豪,终日活在自己创造出来的悲壮感里,觉得牛逼无比。“为什么不管我学习成绩好坏,你们都不让我玩游戏?你们为什么不了解它就视其为洪水猛兽?为什么你们要武断地剥夺我的权利?”民主平等自由等意识,那个时候被唤醒了,而我也开始想一个民主先驱一样真正的思考,学会对一些最基本的不平等和不合理加以拷问,并且图谋反抗,可以这么说,具备这些素质,我基本已经是一名低龄摇青了。
内外兼修
我记得我和我爸很像,也可以说男人的共性,对所有机械和电子产品都有着极度的痴迷,比如他在我上初三的时候又赶了把潮流买了一套家庭影院,那时候很不专业,分不清楚AV还是Hi-Fi或者Hi-End都是啥,想上档次了那就多出点钱呗,就觉得这么个东西能听歌能看片儿还能唱卡拉OK,真不错。当时我爸经常带我去一个叔叔家借碟,那时候我对电影不挑剔,有啥看啥,但是有一次这个叔叔给我爸两张碟,顺便说了句“这两张碟不错,里面女的都大奶,还有一个男的舞跳得猛得很,别让小孩看就行了。”虽然我当时在旁边装单纯装傻装没性欲,但心里早就默默盘算好了。有一天我趁家里没人的时候自己翻出来看,激动半天其实那就是一张麦当娜悉尼演唱会和迈克尔·杰克逊的MV合辑,不过还是震了我一把,麦姐演唱会开场就是一个赤条条的大胸女人从通天的钢管上一边扭动一边缓缓滑下,而这张杰克逊的MV,给我留下的印象则是他搓着自己的两个蛋子儿,一边神经质地喊“逼嘞?夹死逼嘞??”从此,我没事都一个人在家看这两张碟。
高一的时候有了自己的一部便携式CD,所以经常逛唱片店了,当然从和我一样,对“逼”有同样困惑的杰克逊听起,听了他大量作品,以至对所有黑人音乐都产生浓厚兴趣,包括2PAC、BOYZ TO MAN,BB KING……从RAP到R&B到JAZZ,那时候只是单纯地对这些音乐感兴趣,没有探究表层之下真正的精髓,一直到那天无意中淘到BON JOVI的专辑,从此,摇滚洗碟之路被这位美国摇滚好男人打开了……为了找到这种表象疯狂的音乐,我买打口淘原盘,基本把国外比较主流和经典的老摇滚听了个遍,从英伦重金属三巨头一直到新浪潮电子疯克雷鬼,这里我不想就某些新晋的摇滚青年来讨论摇滚之父到底是埃尔维斯·普莱斯利还是艾伦·弗雷德,我只是讲讲我这段经历,毕竟摇滚乐的最高形式不是抬杠而是包容和爱吧?
坚定信仰
等我大学上了军校,我感觉生活整个就是摇滚的,为什么这么说?军校这倒霉地方充满了压迫与反抗、不满与愤怒,但是也有真挚和友谊、团结和坚强。要是以前和我一起战斗过的弟兄看到这儿,你们肯定会回想起酒君子事件吧?胜利十一人吧?锦衣夜行操拐子吧?牛牛酒后戏纠察吧?金哥哥蜂蜜背包绳吧?……
这些,种种这些,都太他妈摇滚了,经历了这么多,摇滚乐始终相伴左右,教会我的东西都珍贵无比,而且我还希望让自己再淡定一点,再从容一点,再博大一点……
最后还是一句俗话,重要的不是风景,是看风景的心情。对这个信仰,我想说一声:“Viva!Rock'n Ro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