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你觉不觉得,这真是一个难以度过的夏天,所有人都活在虚无之中,浮躁、浑浊、不安,路上有很多年轻人来来往往,讨论今夜看哪部电影,而我只想早点画完手头的工作,然后换取一些钱,在我有钱的时候,对,那是月初,我拿到报酬的时候,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买来足够多的即食面,把它们堆满在我的橱柜里,这样,在我最落魄的时候,也还能抵制住饥饿,我在夏天必须要有冷气,否则我大概会一直昏迷到冬天。
说着,他便有些自嘲地笑起来。
他工作的定义很模糊,不是专职的画家,也不是设计师,是在某不错的职位上努力工作过一段时间的人,到后来只觉得疲累,给自己放个已经快要两年的长假。除了之前的积蓄,只会用非常个人化的作品换一些基本生活费用,有些潦倒落魄的感觉。父母在另一座小城里,一直以为他过得很好,因为过年的时候,他就会穿着体面地回家乡探望父母,并留下礼品和一些钱。
更早些年的时候,他和一个朋友一起来的这里。我们和很多人合租在一个套间里,一个一个被隔开的狭小的房间,他说,我们觉得便宜,一住就是半年,上下铺,下面放行李和杂物,上面是床,当天下午就买来新的窗帘和枕头,书籍、画具、笔记本电脑、小盆栽和相框全部堆在房间,分明是一副打算长住的派头,住在旁边的都是一些学习专业的高中学生,房东也以为我们都是学生,清晨有人在外面练声,或者嬉笑着互相打招呼,然后八点左右有说有笑地去上专业课,也有躲在宿舍里睡觉的男孩子过来借烟抽,我们偶尔坐在床上聊天,聊他的专业、现在的工作前景、我们正在面试的工作和他的女朋友,他总是不怎么打理自己,但是因为年轻,眼神就很明亮,最后这个男孩子似乎是醒悟了,于是我们就很少再看见他笑呵呵地过来借烟抽,他们回学校的时候,他特意过来留了个电话号码,写在一张撕下来的纸条上,还说,嘿哥儿们,到时候没事儿的时候侃侃。他微微眯着眼睛,有些怅然地回忆着。我的室友有次很想问他个什么,却发现找不到那张纸条了。
你,有没有在画室里呆过。
不,我指的不是那种摆满石膏像的学生教室。
他的画室是一间六十平米的房子,这是让他积蓄花得最快的地方。不像传说中那些创作者的艺术风格,没有在城郊,没有种满植物的院子,也没有风格前卫的装潢。一定要说有什么独特的地方,大概是它的一扇门。整扇门被刷成白色,和墙壁一个颜色,吊着一块小木牌,正面写着某某某画室,背面写着非请勿扰。每次打开门的时候,就像从墙壁里凿出一个洞穴。里面有只米色的麻质沙发,一个小小的冰箱,还有一个棕黑色的木头书架挨着书桌,摆设很繁杂随意,于是我在这边可以看到油画板和铅笔,那边可以看到熟宣纸和写意颜料。有未完成的油画,也有刚打好轮廓的素描。染过第一遍色的工笔画靠在墙角。
他说,我规定自己每天上午11点一定要来这里开始画画,但是我到这里来画画很少准时,一迟到我就索性先喝点酒。
我这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皱皱的卡其绿的Tee,一条破旧的牛仔裤和一双厚厚的军靴。当时他邀请我去到画室,他知道我近来都不喝酒,于是给了我一杯水。自己则握着半杯酒,盘腿坐在沙发上。
他说话的时候习惯定定地看着对方的眼睛,但对方不会觉得突兀,因为你不会知道他是在看你的瞳孔,还是在研究你的眉毛。左手的五个手指总会来回地敲击桌面,节奏统一,发出规律的声音。我带了一些设计杂志给他作礼物,他翻了翻,显得很是开心,我亦是猜想得到他不痴迷体育、汽车和军事。只是可惜了,念书的时候不够用功,否则也好仔细看看这内容,谢谢兄弟。他语气里无一丝懊悔,只是手停在一本英文杂志封面上,平淡地说到。
在这一天里,他很多时候是不说话的,只是在画室里走来走去,或者随便拿起一个小东西,把玩一下又放着,再随便又摸出一个小玩意儿。有自己的CD机放在抽屉里,小说看到哪一页便反过来扣在桌上。他把窗帘一直都是拉着的,银色的隔光窗帘有类似于纸的质感,画室里大白天也是昏暗的。然后在一个角落里开着一架灯,平日里用来凸显明暗关系的投影灯,看得清细微灰尘飞舞。
我们两个人的午餐是即食面。本是叫外卖,只是他爱的咸鱼鸡粒饭和番茄浓汤都没有了,于是我提议,索性尝尝他的即食面。他仍旧是笑嘻嘻地说,真不好意思,改日我们去吃四川火锅。冷气开得很足,面的味道也迟迟没有散去,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也给我看他正在弄的作品,描述一个考量许久却一直没有动手的构思。我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真诚自然,就连些许倔强和厌世都是带着孩子式的感觉。他喝酒并不猛烈,一小口一小口,最后剩下的再一大口喝下。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声音。
我们照张相吧。他说着拉开抽屉,里面有三四个不同的相机。拿起数码相机,停顿了一下,又放下它。
我站在一旁。他桌子边的一整面墙都是凌乱的照片,就像杂志中的小店一样,大小不一,有些还是被剪掉的单人照。比如油画和工笔画被它摆在一起的样子,比如空的酒瓶子,或者是自己笑得露出牙齿的脸。他说,用拍立得吧,你好看到它的样子。他摆弄机器,似是自言自语道,我不觉得它粗糙,只是偶尔想多要一张一样的照片都不可以了。
照片里的我们,眼睛和下巴的线条很像。他的手指稍稍挡住了镜头边角,晕出微弱的光。随后他又从抽屉里翻了很久,几支笔都是出墨不够流畅。草稿纸上画出一条一条的笔迹。他伏在桌面,用一只黑色的笔非常认真地写字,眼睛挨得很近,脸都快贴到桌面。他的字不算好看,全部向上飘着的笔划,配着照片倒也有些味道。用一颗小小的图钉按进木板,挡住以前的一张旧照片,照片的色泽比其他的都要新一些。上面的字是他和我的名字,日期和天气。
我没有告诉他,某个单词拼写时漏了一个字母。因为那时候,我觉得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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