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记忆 - 总有往事挥不去
2007年8月31日


 
       
 
 
tooday17
 

破事儿

文/张小跳


  世界真小,但是我从没试过一个人旅行。
  所以你现在有伴?
  是啊,那边那个,高个子,我丈夫。
  哦,看上去很古板。
  呵呵,你知道,破女孩儿最后都会嫁给古板的男人。这是个定律。
  什么叫破女孩儿?
  就是我这样的。

  她再次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看上去就像是那些常常出入声色场所的女孩儿一样,然后她笑了笑,眼睛却看着她丈夫的方向。她丈夫正在吧台一侧紧握一支小瓶啤酒,看着舞池里面疯狂的人群。他一丝不苟但是尚已微秃的头顶在聚光灯下闪闪发亮,脖颈与手腕处的扣子扣得紧紧的,他面部表情好像抽筋了一样,紧张,严肃,厌恶,恶心。
  你爱他么?
  我嫁给了他,你不该问这种问题。
  像你这样的女孩儿应该持续享受生活,而不是停下来嫁给一个老头。
  你不了解他。
  她又笑了笑,这时她丈夫转过头来看她,眼里充满笑意,脸部的神经仿佛全部松弛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塞玛。
  赛马?
  昭君出塞的塞,玛瑙的玛。
  听上去好像一种运动。
  呵呵,管它呢。

  塞玛,你是干什么的?
  我,流氓,女流氓。
  哈哈,有意思。
  有什么意思,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流氓。
  那你丈夫呢?
  他?曾经是,现在不是。
  转变了?
  他曾经是个吉他手,你看他现在正在注视那个小个子吉他手,他绝对是正在挑剔那种粗劣的拨弦。
  我对这个不太懂。你们原来是搞音乐的?
  搞这个词用得好。对,搞音乐的。我们曾经有个乐队。
  现在玩乐队的人似乎很多。
  这一带不太多,我觉得我们像傻子一样。
  怎么呢?
  没有朋友。
  怎么可能?我觉得年轻人应该都会喜欢这个。
  你也是年轻人,你会选择啃两个月黄瓜玩乐队么?并且没有收入。
  这个……
  那并不是单纯的爱好或者信仰,而是生活。
  我想生活是件很难的事情。
  对我们来说,很简单。
  难以理解。
  呵呵。不谈这个了。

  你丈夫是个吉他手,那你呢?唱歌的?
  呵呵,是,很恶俗吧?
  看来是团队精神日久生情?
  不是。我那时候的男朋友是个摄影师。
  横刀夺爱?
  不不。或许也许。我男朋友的妈妈逼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于是我就在一次大型演出的时候,你知道,那种商业演出,他在下面正在拍照,那时候我们已经闹僵了,我觉得如果没有结果的爱情不如不爱,但是那时候我正好处在反复期,就觉得活不下去了。然后唱完我们自己的曲子我就拿了一片啤酒瓶碎片往手腕上一扎。
  她伸出手,手腕大串的珠子哗啦啦地滑到手掌上,露出一块洁白的月牙形疤痕。
  就是这个。想想真傻。
  你并不是真的想死吧?
  那是赌气,我那时候比较开心的是,当我看见自己的血源源不断地流出来的时候有两个男人甩开自己手里面昂贵的东西向我奔过来,男朋友扔了相机,吉他手扔了吉他。
  看上去扎得很深。
  是的,赌气,因为心中有气,不知道向谁发的时候,就只能向自己发。其实我这人特胆小,特怕死,扎下去我就后悔了。
  女孩儿们可真勇敢啊。
  哈哈,也就我这种破女孩儿才会这样了。傻。

  后来结果那个摄影师还是娶了他妈妈让他娶的女人?
  不知道,后来我没有再理他。因为吉他手离得近,抢先把我抱在手里了,一路就冲出去了,之后他来看我的时候都被挡出去了。他是个很胆小很懦弱的男人。
  你爱他么?
  我已经嫁人了,你不该问这种问题。
  呵呵,你不谈爱?
  现在追究这个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当时有人问我我一定说,我特爱那个玩摄影的。可现在说个屁啊。
  所以爱和生活是两码事?
  也许吧。但是选择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你觉得你做对选择了么?
  我知道他们都爱我,接下来就是碰运气。应该说我运气不错,至少有两个人爱我。
  你也爱他们。
  随你怎么说。
  可这个不能否认啊。
  你真是个年轻人。生活会让你拒绝考虑很多浪漫的梦想,或者是别的口头上就可以说说的破事情。
  可是嫁给一个吉他手并不是个好选择吧?你们搞乐队的,不,搞音乐的人,生活并不固定,你自己也说了。
  自从这事儿以后,我们乐队就算散了。
  不是吧。为了这种事情?
  并不是为了这个,乐队虽然不是说散就能散的,但必然存在着太多辛苦,一旦经受打击,可能就很容易一蹶不振。
  支撑很不容易?
  那是生活,生活是件很难的事情。

  这时她丈夫走过来,朝我们两个笑笑,露出整齐干净的牙齿。他的头顶依然反光,但是并不好笑。
  他身上有种严肃的,认真的劲头,并不像玩音乐的人,但更像个律师或者销售经理。
  你们两个聊得挺热闹啊。
  是啊,才认识,聊了点儿以前的事情。
  又是那些破事儿。
  哈哈,事儿精么。你当时老这么说我。
  你们聊吧,我先上楼去了,一会儿开会。
  好的,我过会儿也就上去了。
  于是她丈夫低下头来吻了吻她,亲吻的声音在嘈杂的人群中却依然响亮。然后他站直了向外走去,没有那种竭尽全力地挤开人群,仿佛所有人都为他让路。
  他是个好男人。
  随你怎么说。这是生活。
  看来他并不那么古板。
  那也是你说的。
  你不是说破女孩儿都会嫁给古板的男人么?
  可我没说我就是个破女孩儿。我只是说,像我这样。
  那你说我是个什么样女孩儿呢?
  你,好女孩儿,快学坏了,应该少来这种地方,找个好男孩儿谈谈恋爱才好。
  我想找个古板的好男人,不想找好男孩儿。
  那我把我这个让给你?
  哈哈,说笑呢。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我叫卢斯。卢就是姓卢的卢,斯是陈佩斯那个斯。
  有意思。

  你知道有一部电影名字叫做《Thelma and Louise》么?我们俩的名字似乎有点像那个。
  知道,很喜欢,想要一只枪走遍天涯。Fuck the world!我们曾经是一群小朋克。
  朋克在这个世界上可生活不下去。
  是啊,所以我们从良了。哈哈。
  算是妥协了?
  生活不就是不断地与现实妥协么?
  我还没怎么觉得。
  因为你还小。
  我可不小了。
  你还小。
  也许吧。

  我得回去了,挺高兴和你聊,聊了点儿过去的破事儿。
  世界真小是么?
  是啊。
  也许有一天还会再和你聊。
  聊过去的破事儿,那时候说不定我就有自己的破事儿了。
  那时候也许我的破事儿更多了。
  哈哈。
  这是人生必经得不是么?
  但我仍然希望生活一片美好。
  小孩子的想法。拜拜了,下回,下回见。
  下回见。

  她和她丈夫相似地从人群中走出去,顺畅地,仿佛所有人都为她让路。
  夜晚的舞池如同牧场,声色犬马,猪牛狗羊。
  我站起来,挽住我身边男人的手,他正在哭,哭得很厉害,他手里拿着他心爱的相机,那是我买给他的结婚礼物。
  世界真小。我也从没试过一个人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