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好看的小狗。
大抵是我生日的時候,一個人送給我的吧。
不能記起那人名字,只有音貌,惟餘此,還有性別。
凡,不打緊的,事實是,一個我不記得名字的人送了我一只小狗。
去掉一定的修飾語之後,便有了主幹:
她,送,狗,給,我,在生日的時候,然後,離開。
我叫它七月,本來可以以它的種類來起名的。
大約的確是,大可以叫它大黃、拉西、小吉、丑丑之類的白濫名字。
可是我卻叫它七月,從某种意義上來說,是我的勝利。
以上所言,皆為廢話,故事是這樣的:
她送了我一只種類為吉娃娃的狗,在我生日當天,選擇離開我,
於是我把它命名為“七月”。
三年后,我遇見了她,我正和七月溜街。
“你還養著它,真好,它變乖了。”
“嗯,你這只……”我看見她也牽著一條好看的純白法國貴賓犬。
“哦,沒,朋友的,他出國了,我幫忙照看一下。”
然後,走到公園我們以前常坐的那根長椅上,
七月和貴賓犬在我們面前打得火熱。
“七月是一只母狗吧?”她問。
我愣了一下,“嗯”。
“我們結婚吧”,她說。
我又愣了一下,“嗯”。
然後,我們結婚了,在流火的七月。
很美滿,有了小孩,是個女孩,可巧的是,也出生于七月。
末了,我一直沒告訴她,其實,七月是公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