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日中午,我从朋友酒吧的沙发上醒来。我睁开眼睛看见火盆里的炭还微微发散出暗红色的光。我揉着眼睛灌了一杯啤酒,重重地喘了口气,站起身来看窗外的东门大桥上过往的车辆。这个中午的交通情况还算可以。我见朋友趴在吧台上,身后的用来放碟的老式VCD显示着红色的STOP,喇叭里发出闲暇时的电流声。我见他还没醒来,从钱包里掏出最后的几十块钱垫在吧台一侧的菜单下面。我走出这间叫做“麻糖”的酒吧,慢悠悠地下楼,准备到街对面的中行提款机去取点钱。十字路口一侧的小吃摊正准备收摊,我跟老板打着招呼(这个小吃摊从每天午夜开始摆到第二天中午)。瞅了一眼红灯,抓着衣袖朝对面跑去。提款机前一个夹着手袋的中年人正点着钞票,见我一步步走近,他貌似紧张地把钱塞进手袋,转身朝着背对我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辆公车停在提款机附近的站台外面,几个学生从前门走进车厢。
我输入密码后,发现卡上无故多出了三千块钱,我发短信给杂志社的老谭询问这会不会是稿费。我在提款机对面的小店买了一包阳光骄子,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着了叼在嘴上。老谭给我回了条短信:“是。”
正巧十七路公交车远远的驶来,我想起这路车途经太升南路,那是成都销售手机最为集中的地方。我没有多想,“三千块钱,买台手机吧。”我看着手心里陈旧的7610,抚摸了两下脱漆的边角。嘴唇一抖,烟头掉在地上。我一脚踩上去。向前两步踏上了十七路公交车,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块钱硬币。
公车驶入拥挤的太升南路,我瞅着两边的广告牌。在站台下车后,我直奔NOKIA专卖店,招牌上挂着的是6681的大幅照片。我走进去看见大厅中央最显眼的展示柜里摆着一台N70。而就在这时,酒后的困意泛上眉头。我在柜台前面逗留了几分钟,一个身材姣好的促销小姐走过来。我转过身去的时候,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嗅到了她头发上残留的护发素的香味。或许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异性给予的肢体语言(或者说是常人几乎无法感觉到的故事的开端的信号),我扶着柜台边的栏杆,直起身子告诉她:“给我一台N70看看。”
我盯着她胸前的工作牌看着,她正翻着手上的货单,突然察觉到我的眼神,有点不好意思地捂住胸口:“那我们去看看样机吧。”
那是一套蓝色的类似中国电信的工作服,我看见她的工作牌上写着:杨希。我见她几乎不敢抬头再看我一眼,于是开口说:“杨小姐?”她很敏捷地回答了我:“什么事?”或许仅仅是出于对客户的礼貌,我没有多想,跟随她走到大厅内侧的沙发那儿。她转身告知同事去仓库拿样机,然后合上货单放在玻璃桌上,端正的坐上我对面的沙发,扯开头发后面的橡皮筋,迅速梳理了一下长发,再次扎好。整个过程仅仅十几秒。我看着她的同事递过来的N70的盒子,她小心翼翼地把机器和电池从各自的包装里面取出,从衬衣口袋里摸出一张手机卡。开机后,她探过身子向我介绍着手机里的各种新功能。我有意无意地趁着按动键盘的瞬间轻触她的手。她询问着我的意思,我没有犹豫便点点头。她迅速地开好的收据,我把我的信用卡递给她。她交代同事如何操作。
我从口袋里摸出7610,给老谭发短信告知我买了台和他一样的手机,而对面的她微笑地看着我(应该是我手上的7610)。突然她凑到我耳边告诉我她的手机和我一样,我顿时觉得她有一种小女人的无趣,于是笑了笑接过信用卡、发票,她的同事已经从仓库取出另一台全新的N70。包装好以后我拎着袋子准备离开,突然感觉手机在口袋里振动,我摸出来一看是条通过蓝牙发来的短信,我没有四处张望,直接回头看着她在沙发上冲我挥挥手。我按动查看键:“我叫杨希。”我也歪歪脑袋冲她吐着舌头,把我的手机号通过蓝牙发送了过去。只看见蓝牙列表上显示着7610,而没有姓名。我没有多想,最后看了一眼她的身材,走出了大厅。
十二月二十二日,醒来以后,我喝了一大杯水。我已经忘记了前天的事情,N70被我扔在电脑桌上,包装还没有拆开。我看着陈旧的显像管显示器,这才意识到自己除了感情以外,是个彻底的喜旧厌新的人。洗澡的时候,我听见我的7610在外面的玻璃桌上振动。我闭上眼睛往头上抹洗发水,这种似曾相识的味道让我怀疑是不是杨希给我打电话了。一不小心洗发水流到眼睛里,我赶紧凑到莲蓬头下面冲水。二十分钟以后,我对着镜子往吹干的头发上涂发泥,看见墙角盆子里的女友的内衣。我穿好衣服出门,看见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女友的未接电话。
傍晚下班以后,我和老谭一起在公司楼下吃怪味面。晚上七点在小酒馆有声音玩具(一支成都地下乐队)的演出。我向他说起关于杨希的事情:
“谭,你觉不觉得我和她还会见面。”
“这才三天,你把手机摔两下拿过去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一个类似的人或者几乎一样的人,或者就是她。”
“这是基斯洛夫斯基的手法吧?”
“滚!”
饭后我和老谭各自拎着一瓶啤酒,沿着人民南路走向玉林附近的酒吧一条街。小酒馆就在那个位置。沿路看见不少火锅店里光着上身的男人还有诱人的辣椒香味。我们站在酒吧门口,等待着演出开场。酒吧的管理人员用印章在我的手背上盖了一个红印,表示十块钱的门票已经收了。我们灌着啤酒,闻见酒吧里散发出来的好像大麻的气味。我打开手机蓝牙,随意地扫描着周围的信号。演出还没有开始,酒吧里已经充满了人(那种场景,的确是充满而不仅仅是挤满)。我在列表里看见一个叫YX的名字,我敏感地朝酒吧里看了看。透过玻璃窗,里面是打着唇钉鼻环的爆炸头或者莫西干。我无奈地张望着,老谭也发现了我的异样。抢过手机看着列表说:“我告诉你,绝对不可能。”
这天的演出我没有用心看。我一直呆在门口的角落里,老谭在一旁陪我灌酒。地上已经有七八个啤酒瓶,歪歪斜斜的倒在各自的方向上。蓝牙列表上的YX一直没有消失,我怀疑自己究竟是在等待杨希的电话,或者一个和她一样为数不多,喜欢在不远不近的距离里用蓝牙传递眼神的人。几次尝试给YX发消息,却都无从说起,我开始不敢去控制自己的大脑,做出如此冲动的事情。我觉得这些不是巧合,或许事情本来不具备那么多的意义。而此刻,我看见列表上的YX,这些想法又冒出来。我看着小酒馆里疯狂舞动的人们,老谭搭着我的肩膀。我踢了两下地上的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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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洗澡出来的时候,她看见我下身裹着浴巾。她站在门口,穿好鞋离开了我的家,一句话都没有说。几秒钟后,我听见手机在玻璃桌上振动。匆忙穿好睡衣打开短信,又是条通过蓝牙发来的信息:
“下次依然,小酒馆见。YX。”
我站在窗口,看见她把电话贴在耳边,说着什么离开了我所在的单元楼。
隐约是一部7610。
一个月以后,我陪女朋友去诺基亚专卖店看一部型号叫6111的手机。趁她眼花缭乱之余我询问领班杨希是否还在,领班摇了摇头。晚上和老谭去小酒馆,我再次看见了那个YX。我走过去,搂住她,我们的嘴唇贴在一起。此刻,我想起了我的女朋友。
就这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