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就是读书天 - 小阅读专题
2007年2月28日


 
       
 
 
tooday11
 

(春天就是读书天 - 密语)
离+36

问/36
答/离


  一.我生平第一次被约稿就来自你,具体时间是2002年10月,你还记得那时候的生活情况和状态吗?
  哈,记得。2002年到2003年,断断续续有两年多的时间,我在《学生电脑》杂志社当编辑,那算是我第一份正式的,也是认真去做的工作。当时我负责整本杂志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栏目,主要是网络娱乐方面的,我在这份工作里体会到编辑工作的乐趣,因为我能够把自己的想法,关于栏目的,以及想给读者看到的新鲜有趣的内容,都在一本杂志中体现出来,让它们变成现实。
  但其实这两三年的时间,我又是很不快乐的。因为我几乎无法写作,十分困惑和苦恼,感觉这样的生活既不是自己想要的,又是无法摆脱的。绝望,孤独,焦虑,被很多负面的情绪困扰,也做过摆脱它们的尝试,比如辞职过几个月,搞工作室等等,但最终明白,这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如果概括起来的话,这段时间可以说是生存和写作冲突得最激烈的两三年了。

  二.按理说,上到果皮的人,应该首先对乌青的诗歌感兴趣(毕竟那家伙是废话诗人代表),但是我却直接受了你的影响,除开那时候的关系不谈(那时候我不认识乌青只认识你嘛),你觉得还有其它什么原因?你觉得那时候你写的东西怎样,在现在看来。
  呵呵,谢谢你的喜欢。我想,这是缘分吧。文字和人之间的缘分,是很难具体去分析的。就好像我也会对一些作家作品特别有感觉,而对另外一些始终喜欢不起来。而过一段时间,可能我又会发现,原来不喜欢的,突然变得喜欢了,或者原来喜欢的,突然又不那么喜欢了。非要解释的话,这大概和气味、契机之类的有关。
  如果你指的“那时候”是2002年左右的话,我自己对那时写的东西,诗和短篇,是很不满意的。那时写的东西不是我自己的,不是“离”。写出来的诗和短篇有意的与身边的朋友和喜欢的作家“气味相投”,但我想假如重新再来一遍的话,那仍然无法避免:缺乏自信,迫切的想要获得他人的认同——这是任何一个“开始”都会经历的。假如这些成为让你投身到一个团体中去的原因,就会变得有害。所以后来我一直坚持 “不合群”,多少和我自己的经历有关。

  三.你觉得,一个高中生看你的诗(至少是那时候的诗),他们会有哪些感觉,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笑),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觉吧……猜不到了。

  四.你受谁的文字影响最大呢?为什么?
  我受过很多人的影响,比如我身边的朋友,乌青、何小竹、杨黎,还比如村上春树、博尔赫斯、卡夫卡、卡尔维诺、纳博科夫,等等等等。在我刚开始接触写作的时候,身边的朋友对我是帮助最大的人。后来当我有意识的、自觉的去接触其他的东西时,那些不期而遇的作品当中总会有许多惊喜和教益。所以,很难比较说,谁的影响最大,最深。不同的阶段,受影响的对象是不同的,内容和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五.你有过不同的内容形式的尝试吗?印象最深或者自己最满意高兴的一次尝试是怎么样的呢?
  有过,很多次。应该说目前为止还没有最满意和高兴的一次,希望接下来我写的这个长篇里面会出现,哈(笑)。不过印象最深的,是去年这个时候,我在广东,写《魂行道2》的时候,我一共写了9个开头,这9个开头,每一个都是不一样的,内容、叙述都有不同,字数加起来都可以另外再写一部长篇了。它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我第一次这么辛苦的寻找一个开头,也很欣喜的发现,我并不厌烦这个过程。

  六.听说后来你写奇幻和恐怖小说去了,而且感觉影响还比写纯粹文学和严肃文学要大得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你觉得你更适合写哪一类文字?
  没有写奇幻,准确的说是恐怖悬疑小说。比“纯粹文学”影响大一些是肯定的,因为它就是通俗小说——如果非要把小说做这样的分类的话。因为通俗小说就是写给人看的。
  这段经历给我的收获很大,首先,因为合同,因为要赚钱养活自己,它逼着我开始写长篇,因而了解到长篇小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这方面,无论是纯文学,还是通俗文学,都是没有差别的。你在写,你写了,你就能从中收益,不管这个益处是不是在你的小说里体现了出来。写,是最重要的。
  其次,它结束了我的所谓“坚持纯粹”的念头。让我明白写作不应该被分成“纯文学写作”和“通俗写作”。这种分法是评论者需要的,而不是写作者需要的。文本的实验同样也可以在通俗小说中进行,这与内容本身通俗与否是不矛盾的,甚至是可以相互帮助的。我一直很庆幸能有这样一个机会接触到通俗小说的创作,尽管它一开始显得有些不那么情愿。因为很多东西,假如我不去写恐怖悬疑小说的话,大概是永远也无法获得的。
  再就是,它解决了我的生存与写作之间的矛盾。我可以用稿费来养活自己,同时又不放弃写作,这是很幸运的事。
  所以,不能说我究竟更适合写哪一类文字。因为在我看来,它们没有区别。现在,我写恐怖悬疑小说,将来有一天,或者很可能就是明天,我有足够的精力了,我就会去写自己想写的小说。这些,都仅仅取决于时间,或者某个念头。

  七.分别说说武汉和成都最让你喜欢和最让你不喜欢的一点。
  先说武汉吧,前几天我还在那儿。可能这个说法会显得有失公允,不过当时我心里就有这么一句话:武汉是一座朋克和舞女的城市。横冲直撞的公交车、一下雨就污秽不堪的小巷子、大街上随时可能打起来的路人,但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些,最不喜欢的也是它。我的童年记忆中有一部分是武汉,街旁小摊上的热干面、烧卖、米酒,嘎吱嘎吱响的潮湿阴郁的老房子,特别冲的武汉口音,夏天傍晚家家户户搬出来睡在街边的竹床……我在武汉呆的时间加起来并不长,但它给我的印象很深,每一次都很深,直到今天也是。其实武汉是很适合在那里租间小房子,成天在街上闲逛的地方。它不平静,但很丰富。
  至于成都,我想我这辈子算是彻底“困”在这儿了。我不喜欢这里总是阴天、潮湿,总是没太阳。但是菜很好吃,人多半都很懒散,比较对我的胃口。而且我已经习惯了成都,在这儿我知道到哪里去吃饭,到哪里去买东西,习惯一旦养成,多半都很难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