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章的开头,我想模仿王家卫《重庆森林》中的语句:每天我都有机会和许多人擦肩而过,而我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她会变成我的朋友或者知己,或是我感激的人。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学生,我的英文名叫lucy,学号63。我和他最接近的时候,距离仅有0.1公分。
“那一年
你正年轻
总觉得明天肯定会很美
那理想世界就像一道光芒
在你心里闪耀着
怎能就让这不停燃烧的心
就这样耗尽消失在平庸里”
站在马路中央,空气使我窒息。我是一个容易把自己迷失在记忆中的人,比如一杯白开水会让我想起母亲的眼睛;一副灰色的眼镜会让我想起奶奶……因为他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也是我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爱来感激的人。而记录他,是因为我喜欢过他。我想,在十多年来我感激过的人们是个无穷大的未知数,但对于他的感激是不同的。
我穿过闪烁着跳动灯光的马路,一直在寻找骑车少年的背影。那一年,很迷恋他骑车从身边疾驰而过的感觉,然后回头一笑。在我每次迷失方向时,那回眸的一瞥和孩子般的微笑给过我无数次的力量。很久之后的一个晚上,鼓起勇气拨通了他的电话,很单纯的理由,只是很想听听他的声音。我们之间不会有太多的话可说,更多的是默契。或许,我更渴望听到的是他沉默时急促的呼吸声。坚持了很久的沉默,我终于开口了,“你的笑很好看。”我说。“这句话在10秒钟之前是我想说的。”他笑了。而我的笑还延伸在嘴角,眼睛却抢先湿润了。我挂掉电话,我知道,懂事的女孩明白什么时候该勇敢什么时候该放手。
“你决定上路就离开这城市
离开你深爱多年的姑娘
这么多年你还在不停奔跑
眼看着明天依然虚无飘渺
在生存面前那纯洁的理想
原来是那么脆弱不堪”
从马路的这边一直走到那边,然后又折返回来,反复着反复着……这一路走得并不孤单,虽然一直是一个人。那一年,还没入冬的时候,在还没来得及思考很多事情的时候,就这样发生了。每一天放学,皎洁的月光已经笼罩了这座凄凉的城市,我们总是在这条路上遇见。一直那样默默地走着,或是他在前面我在后面,或是我在前他在后。我们素不相识却又感觉彼此熟悉。真好!
“你曾拥有一些英雄的梦想
好像黑夜里面温暖的灯光
怎能没有了希望的力量
只能够挺胸永往直前”
身边有几个小孩打闹着跑过,不小心撞着我的胳膊。小男孩抱歉地对我笑,“姐姐,对不起”。我微笑着摇摇头,没事。他的目光与笑容还定格在我记忆的电影里。那一年,和父母的关系很不好,成绩起伏不定,脾气变得很坏。每天我都会悄悄地哭泣。在和母亲发生第六次争吵时,我又想到了离开这个家。始终没有这个勇气,因为害怕看不到他。在学校的中午,我总是提早来到学校。然后一个人走到他们班的楼下,小心翼翼地望着,直到他的身影出现时装着若无其事的路过。有一次,他站杂走廊上看见我,那时我在哭,他走过来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别哭,一切会好的,相信我!”那时的我颓废到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却真的相信了他。然后,一切竟然真的奇迹般的好起来——和母亲的关系回到了从前、成绩稳定下来……他的出现是我生命中的一句惊叹号,来得是这样突然,走得也是这样突然。
“你站在这繁华的街上
找不到你该去的方向
你站在这繁华的街上
感觉到从来没有的慌张”
还在一直行走着。马路的尽头是游泳池,这些年来的暑假我们总是在那个地方接二连三的错过。现在想来,我们谁也没有错,错的只是时间。我们认识四年,我喜欢了他三年。在这三年里,真正说过的话很少很少,每一次都是他的目光与微笑给了我快乐和生活的勇气。电影里有一段话很有趣,“1994年5月1号,有一个女人跟我说了一声‘生日快乐’,因为这一句话,我会一直记着这个女人。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的话,我希望这一个罐头不会过期。”我想起自己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也是惟一的一次——“我喜欢你了。”不知道说这话时他是不是诧异到想让时间停住。很滑稽的一句话,但确实是我想说的。就算现在时间回到从前,我也仍然会说。我也在偷偷想,他会不会因为这句话而记住我,我说的是永远记住。
“你走在这繁华的街上
在寻找你该去的方向
你走在这繁华的街上
在寻找你曾拥有的力量”
终于又一次走到尽头了,我反复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不准在回头。我站在那里,用力呼吸着空气,菜籽花的味道。我想如果这时候要有一首背景音乐的话,那选什么好呢?许巍的《那一年》,他最喜欢的一首歌。有些事情的确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的确是用来纪念的。公交车来了,我上车挤在人群中,渐渐远离,远离…… |